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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签证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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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签证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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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访友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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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签证等短期停留签证的有效期为三个月,根据申请情况发给停留期间为15天、30天、90天的签证。
以下是申请短期商用等签证时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各个材料的有效期均在发行后3个月以内(材料上如果有有效期,则应在有效期内提交)。申請需要通过日本领事馆所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
1.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 签证申请书(贴付照片,2寸白色背景)
(2)护照
(3)暂住证(只限于户口不属于当地管辖区内的申请)
(4)职业证明(只限于持因私护照的申请者)
注:因私护照以外的申请者应在提交照会的同时付上注明申请人所属单位、职务的名单。
(5)所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只限于持因私护照的申请者)
(6)户口簿复印件
2.日方邀请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注:原则上邀请单位应为法人、团体、国家或地方政府。但是,当大学教授以公务为目的进行邀请时可以认定为邀请单位。
(1)招聘理由书
(2)停留日程表,尽可能详细制作。可参照填写实例。
(3)身元保证书
注:以业务为目的,且邀请人为日本政府省厅或者是国家独立行政法人的研究机关的科长或大学教授级别以上的人时,可以省略身元保证书,申请人持因公护照也可省略身元保证书。
(4) 邀请机关的资料(国家或地方政府邀请时无需提交,国家独立行政法人的研究机关的科长级别以上的人时需要在职证明书,如果申请人持因公护照,可以省略)。
a.已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 法人登记簿謄本(发行后3个月以内)
注:如果是在日本国股市上市的企业,可用最新版的「会社四季报」上该企业部分的复印件代替。
b.没有登记注册的单位:以下1.或2.项中的任何材料均可
公司、团体概要说明书、简介书或宣传册等可说明邀请机关情况概要的资料
c.大学教授邀请时:在职证明书
3. 其他
根据审查的需要,有时需追加提供上记以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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